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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案!奥运工程专利侵权赔偿,做赢80%归你 案件基本情况: 1、牛案,专利侵权工程是奥运工程,影响大,全世界都知道。接单人操办赢名利双收,极度彰显您的操作风范; 2、设计与施工单位、侵权工程都在北京,事实确凿无需调查取证、证据资料齐全,直接找侵权单位索要赔偿。 合作要点: 1、接单人要具备相当的操作能力与实力和操守风范; 2、接单人享有操办赢获的全部赔偿款;接单人向国家专利局交5800费用(此费用相当于接单人的保证金,以防接单人中途中断案件办理,已有律师起诉又撤诉,所以加这点元素是对接单人的一点约束,请谅解)。办案费用由接单人自理;如是律师接案,律师可找熟悉的人合作一起接案,由合作人出费用。 3、如此单操作赢、合作的好,还有约800万的专利侵权赔偿继续合作。 电话15997965096朱先生,QQ595535431在线发资料,ZHUANLI68@126.COM 谢谢您的阅读、关注! 祝合作成功愉快! 恭颂:安康!商祺!
您好: 感谢您的留言! 按照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费不得超过诉讼标的的30%。 再者,律师的首要职责在于将合乎正义的观点和代理思路贯穿于案件诉讼的始末,至于案件的影响范围,只能是一种顺乎自然的结果,而非律师刻意追求的目标。 而且,您所提出的由律师垫付有关费用的方式,也不符合我们的受案原则。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2008-06-20
315bj 其他
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家具企业主要生产整体厨房。并于2000年注册了公司商标,由于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今年想在烟机灶台方面进行贴牌生产并在11类注册我公司的商标。但是在商标查询的过程中,发现有人已经用我公司的商标文字进行了抢注。后来在调查中发现此人存在恶意抢注行为,将成都百年好厨房第11类也进行了抢注,并在该公司宣传册上标明该公司拥有百年好及我公司注册商标名称。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司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如何操作比较稳妥?
您好: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对方抢注商标的公告期尚未届满,则你公司可依照上述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对方抢注的商标已核准注册,则你公司可依照上述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徐新明律师 2008-06-06
郑娜 其他
您好!我父亲去世了,父母是再婚,母亲在与父亲婚前有个儿子,父亲婚前领养过女儿,他们婚后又有了我,现在哥哥和姐姐都结婚了,请问房屋的财产他们有继承权吗?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依据上述规定,你的姐姐对你父亲的遗产有继承权,至于你的哥哥是否有继承权,决定于你父亲和他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有抚养关系,则你哥哥对你父亲的遗产同样具有继承权。 当然,上述法定继承权存在的前提是:你父亲生前未留下遗嘱。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徐新明律师 2008-06-04
黄靖焯 其他
您好!我公司是生产化妆品的,最近发现在淘宝网上有许多假冒的产品,淘宝网作为一个免费的交易平台,应该负有审查义务,否则无异于与假冒商家共同侵权,请问如何在法律上让淘宝网删除链接?
您好! 您可以将贵司的相关权利证照如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等发至淘宝网,并据此要求其删除包含侵权产品相关信息的网页内容。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徐新明律师 2008-06-02
胡文滔 其他
您好!我是关于专利方面的问题。我有一本专利,没资金开发,在去年下半年找到三个投资合作伙伴,我方是技术股,总共连我四个股东。总注资120万元(合同书上写),实际没有存入户头,但到今年四月份无资金再投入(前期投入35万左右),导致生产暂停,并发布招商广告!合同签定五年,又没资金投入,我作为技术股,该如何维权!怎么拿回我的专利??
争取解除你们之间的出资协议,将专利恢复到自己的名下。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徐新明律师 2008-05-30
ERIC 其他
徐律师您好,请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如何在国知局查询?我只能查到一些事务性公告,查不到具体的布图设计图。另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只经过初步审查,这个初步审查会不会对电路实质内容进行审查?肯请徐律师答疑,谢谢。
您好: 由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往往比较复杂,因此,在网上很难查到其具体登记内容,您可以打电话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咨询相关查询事宜。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应当具有独创性,即该布图设计是创作者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并且在其创作时该布图设计在布图设计创作者和集成电路制造者中不是公认的常规设计。 受保护的由常规设计组成的布图设计,其组合作为整体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 经过初步审查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只要符合上述规定,且未超出规定时限,均可予以登记。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徐新明律师 2008-05-26
MARY 其他
徐律师:您好,感谢您的回复! 当作为卖方市场,我们的销售品是由销售市场进货而来,并非由生产商直接进货时,我们应该向谁索要相关赔偿?而有的销售产品还是所谓的三无产品.虽然不像食品那样,对身心会够成伤害,但是我们所销售的产品已经构成侵权行为.我们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来降低我们的赔偿金?
您好: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因此,为降低赔偿金,应从上述两个方面进行抗辩。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徐新明律师 2008-04-16
MARY 其他
当我们在涉及商品销售侵权时..作为只是销售方而并非生产商时而被告..我们应该怎么做
您好: 你们可以将诉讼事宜通知生产商,要求其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以进行有效的抗辩。在诉讼进程中,如果根据庭审情况判定侵权成立,你们可以尝试请求法院直接判决生产商独立承担责任,为自己免责。退一步讲,即使法院不同意直接判决生产商独立承担责任,你们也可以在此诉终结后另行起诉生产商,向其追偿相关损失。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徐新明律师 2008-04-15
karen 其他
徐律师:您好,1.因为我们的授权书很简单,并不像著作权法里要求的许可使用合同(一般应有六个条件),所以不知道这个授权书的合法性?2.虽然在授权书上没有明确表明是软件 的目标程序还是源程序,但从金额上,和行为上,已经表明联科的主观意愿,是不可能给我们源代码,让我们进行开发设计的.只能销售他们的基础的软件,3.所以我不知道您说的这个分歧存不存在?就像最终解释权归联科一样?
您好: 建议您在当地聘请律师介入此案,您可以和辩护律师进行详细沟通。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2008-04-14
karen 其他
徐律师:您好,很感谢您的回复!公安已在著作权人那取证,著作权人给我们的授权实际上就是一般的软件目标程序的授权,是没有给我们软件源代码的这一事实.所以公安就认定:我们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取得源代码修改开发软件后复制销售.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我曾经给您去过电话,我很希望与您进一步仔细地谈下,但我在武汉,您可能到武汉这边来代理吗?
您好: 如果软件著作权人和被授权人之间对授权内容有分歧,授权内容有疑义,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得对被授权人轻率定罪。至于案件委托,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信赖,我们可以接受委托到武汉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在此之前,您如果方便,最好能来北京面谈委托事宜。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徐新明律师 200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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