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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驳回AI生成作品版权案上诉 确立“人类作者”为法定要件
2026年3月2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不受理调卷令申请”的形式,终审裁定维持下级法院判决,明确完全由人工智能(AI)独立生成的作品不符合《1976年版权法》对“人类作者”的要求,无法获得版权保护。该裁决为美国司法体系在AI生成内容版权问题上的立场提供了最终注脚。 案件源于计算机科学家斯蒂芬·塞勒(Stephen Thaler)的持续法律挑战。其自主研发的AI系统“DABUS”于2018年生
发布时间:2026.03.06 -
全国首例!AI文生图不构成作品案生效判决
发布时间:2025.07.31 -
某信息技术公司与北京某科技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判决书
所有者;陈某某为01276号公证书《AI动漫验收标准1.0》的文档所有者。北京某科技公司认为现有证据可显示出模型研发人员的数量不低于5人。 2019年版本的某U软件具有用户公开照片的选项和路径。 双方当事人确认,北京某科技公司提交补充证据时一审庭审程序尚未正式终结,且某信息技术公司提交了反驳证据并发表了质证意见。 以上事实,有产品体验报告、补充协议、公证书、保密协议、认证证书等证据及当事人陈述等在
发布时间:2025.09.09 -
版博会上专家热议:当机器人“卷”起才艺,AI版权保护应如何接招
打鼓、弹古筝、给扇面题字……近日,第十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暨2025国际版权论坛(下称版博会)在山东青岛举行,在面积近5万平方米的场馆内,众多形态各异、身怀绝技的智能机器人集体“秀才艺”,吸引观众观赏、拍照,成为展馆“最靓的仔”。而在各大论坛、主题活动、发布会等场景,“人工智能(AI)”更是热词,从技术应用到版权保护,特别是后者,虽已争议多年,但探讨热度依然不减,引发广泛关注。 此届版博会
发布时间:2025.10.28 -
是否属于作品?上海首例涉AI提示词著作权案昨日宣判
自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兴起以来,司法实践的目光大多聚焦于AI输出端生成物的法律定性,如文生文、文生图的权利归属等问题。随着AI技术的深度发展,输入端的法律意义日益凸显,其中,AI提示词作为引导人工智能生成特定内容的重要工具,其背后隐藏的知识产权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昨天(11月6日)下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浦区人民法院)对上海首例涉AI提示词著作权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将争议核心
发布时间:2025.11.07 -
从技术秘密到AI边界:上海法院用司法答案守护创新
从芯片技术秘密维权到AI换脸侵权认定,从游戏角色泄密禁令到生成式AI平台责任划分,上海法院以一系列凝结司法智慧的案例,勾勒出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轨迹。 11月1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组织开展“四中全会精神在基层·上海法院见闻”集中采访活动,澎湃新闻记者随行走进上海法院,观察司法一线的改革动向。 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是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则是创新成果从“智力火花”转化为“市场价值”的法律桥梁
发布时间:2025.11.17 -
又一例涉“AI幻觉”案宣判!法院明确AI不是内容失实的“免责金牌”
导读 生成式AI正逐渐渗透我们的内容创作与信息传播。但当前的技术条件不可避免出现“AI幻觉”,生成不准确的内容。基于此,我们该如何养成与之相适应的“AI素养”,在享受技术红利的同时,守住责任边界? 近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浙江首例因传播AI幻觉内容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该案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者必须扛起“内容审核”与“显著标识”的双重责任,为AI时代的内容创作与传播划定清晰的责任边界
发布时间:2026.02.05 -
腾讯、抖音、快手、B站、DeepSeek等平台官宣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所有AI生成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都要“亮明身份”。 《办法》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平台在服务提供者的内容
发布时间:2025.09.02 -
利用AI批量“测评”引流 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同行竞争者在未有基础事实的情况下,利用AI批量生成点评文章并发布,以此引流到自家产品或服务上,法院为何会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案件快递 天泓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为小企业提供管理软件,旗下有进销存软件、财务记账软件、超市收银软件等多款软件产品,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 强晟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销售及咨询等,为优化营销推广,该公司选择在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上“下功夫”,方式便是搭建
发布时间:2025.10.23 -
用AI批量“测评”友商产品,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用AI批量炮制了上万篇文章,“测评”同行的产品,却偷偷留下自家网站链接,被发现了,还称自己仅仅是为了介绍友商产品....... 案情简介 A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为小企业提供管理软件,旗下有进销存软件、财务记账软件、超市收银软件等多款软件产品,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 B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销售及咨询等。为优化营销推广,B公司选择在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上下功夫,为此,B公司搭建
发布时间:2025.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