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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同科技撤回针对博通集成的起诉 涉案专利被宣告无效
权一案,目前原告已撤回起诉,且法院已解除对博通集成的财产保全措施。 据悉,2018年10月30日,力同科技及泉州力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声称博通集成及宏科特侵犯其第ZL200710077178.6号发明专利,涉案产品为博通集成的BK4815N系列芯片,原告要求两家公司停止侵权,共同承担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7,970.2478万元等。在今年7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
发布时间:2020.08.19 -
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发布2020年专利诉讼规则草案
2020年9月,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发布了《2020年德里高等法院专利诉讼规则》(以下称“《2020年规则》”)草案,以征询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2020年规则是为了规范高等法院的专利侵权诉讼而提出的,内容与《2018年德里高等法院(管辖范围)规则》不一致处,以本规则为准。 拟议的《2020年规则》详细规定了与专利侵权有关的案件的诉状、书面陈述、辩论的答复以及其他内容,此外,还对诉状所附文件作了
发布时间:2020.10.27 -
“功能性特征”对权利要求用语的“界定”
联想到:如果涉案专利被放置于专利侵权诉讼中,一审合议庭是否会将"悬挂式连接"的技术方案视为权利要求2的保护范围? 采用“悬挂连接”的产品是否构成专利侵权 设想某生产商生产了一种两轮自平衡电动车,除"特征2"之外,该产品覆盖了权利要求2中的所有技术特征,只不过其踏脚板与轮架之间的"连接"为"悬挂式连接"。这时,该产品是否会构成对涉案专利权利要求2的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
发布时间:2020.11.10 -
关于功能性特征的认定和解释
一、引言 在专利领域中,功能性特征的认定和解释是关注的焦点之一。按照权利要求解释的一般规则,功能性特征将被解释为包含实现该功能、效果的全部实施方式,但这将导致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与专利的创新程度和公开内容不匹配。因此,在实际的专利侵权诉讼中,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应当结合说明书和附图中的具体实施方式及其等同的实施方式来解释功能性特征,但这种限缩性解释会导致功能性特征的字面含义和实际保护范围之间出现巨大
发布时间:2020.12.08 -
一审判赔8000万元!一场历时5年的涉三聚氰胺专利大战有了新进展
,远东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一审适用举证妨碍 金象赛瑞虽然在一审中获得法院支持,但在如何举证侵权成立和专利侵权赔偿数额方面历经了重重困难。 在庭审中,华鲁恒升认为,被诉侵权的三聚氰胺项目有关技术方案是其商业秘密,在庭审中明确表示拒绝进行现场勘验。原告主张,华鲁恒升公司向有关安监部门提交备案的《安评报告》《设计专篇》记载内容客观反映了涉案三聚氰胺项目实施的技术方案,无须现场勘验和鉴定
发布时间:2020.07.16 -
浅谈OEM/ODM生产模式中专利产品制造者的认定
Manufactures”的缩写,直译为原始设计制造商,是指生产厂商受定作方委托,运用其自身生产技术或产品设计,使用定作方的商标生产产品的生产模式。 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原告通常会以被控侵权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等上标注姓名或名称、商标或其它标识的个人或企业为被告并且指控其为产品的制造者。但在OEM/ODM生产模式中,在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等上标注姓名或名称、商标或其它标识的个人或企业通常为定作方而非事实的生产厂商
发布时间:2020.08.27 -
举证妨碍规则在确定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中的适用
作者 | 商建刚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法官 姜琳浩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助理 裁判要旨 被告方持有与专利侵权行为相关的财务账册,在法院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其制造、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的财务账册进行审计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审计机构要求提供的财务账册,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权利人主张以及在案证据,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未提供证据证明侵权受损或侵权获利明显高于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拒不
发布时间:2020.07.09 -
最高院:侵权和解后重复侵权的,可适用惩罚性赔偿
【判决要点】 1.在本案之前,金民海曾因百佳经营部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向原审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百佳经营部承诺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万元。百佳经营部在经历前案诉讼后,已明知金民海系涉案专利权人,也明知其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侵害涉案专利权,但在前案中作出停止侵权承诺并支付赔偿款后,仍然再次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具有侵权的故意,构成重复侵权,属于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第四条
发布时间:2023.02.15 -
被诉侵权人提出现有技术抗辩的依据应具有合法性案民事再审裁定书
莘公司的诉讼主张,没有事实依据。(四)一审法院以专利申请日前的三次交货行为,认定货交承运人时即完成了销售环节,依此推定构成了在先公开,从而认定不构成侵权。但二审法院则以货交承运公司是否遮挡构成物理上的公开为由,认定不构成公开,这是对一审判决的曲解。请求依法再审改判,维持一审判决。 本院经审查认为,对于法瑞纳公司主张的现有技术抗辩能否成立问题,根据环莘公司与法瑞纳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签订的
发布时间:2023.07.10 -
日本NPE公司起诉阿里巴巴专利侵权
集微网消息,近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院收到一起专利诉讼案件,日本NPE公司BWB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阿里巴巴)发起诉讼,指控其侵犯BWB的四项专利:US10460366(公开时间2019-10-29)、US11138644(公开时间2021-10-05)、US1177602(公开2023-10-03)7、US11776028(公开2023-10-03)。 据悉,这四项专利的核心
发布时间:2023.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