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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机械公司与国知局“一种高压自紧式法兰”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21)最高法知行终440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专利申请人):成都植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被上诉人成都植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源公司)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涉及专利申请人为植源公司、名称为“一种高压自紧式法兰”的发明专利申请(以下简称本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
发布时间:2023.07.24 -
斯凯奇诉骆驼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骆驼家居公司)、广东中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公司)、天津瑞佳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佳讯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斯凯奇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屈小春、刘越,被告骆驼服饰公司及中邮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宋献涛、吴方静,被告骆驼家居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宋献涛、王慧娴,被告瑞佳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叶敏到庭参加诉讼
发布时间:2023.11.09 -
Acuitas就COVID-19疫苗专利起诉CureVac
生物技术公司Acuitas Therapeutics向弗吉尼亚州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德国的CureVac公司未能将与COVID-19疫苗相关的专利归属于Acuitas的科学家。 Acuitas周一在法庭上表示,其与CureVac在新冠肺炎大流行期间合作开发了用于信使RNA疫苗的脂质纳米颗粒技术,该专利申请中遗漏了该公司的科学家。 总部位于加拿大的Acuitas公司也开发了辉瑞和BioNTech
发布时间:2023.11.15 -
十大案件 | 评析“丁苯酞环糊精或环糊精衍生物包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案
技术效果如何影响药品创造性评判? 涉案专利“丁苯酞环糊精或环糊精衍生物包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专利号:ZL02123000.5)涉及我国脑血管病领域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I类创新药物“丁苯酞”,其适应症为缺血性脑卒中(即脑梗死)。专利权人为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丁苯酞本身呈油性,因此化合物本身只能制备为胶囊剂口服给药,起效较慢。涉案专利中,使用
发布时间:2021.08.26 -
十大案件 | 评析“一种移动电源的租借方法、系统及租借终端”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新业态新方法推动审查理念创新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新业态新领域逐渐发展起来,这不但使原有的行业模式产生了根本性变革,同时也催生了很多新兴行业,与之相关的专利申请也呈快速增长的态势,此类申请的发明重点在于大数据技术的具体应用。涉案专利涉及移动电源的租借方法、系统及租借终端,即生活中常见的共享充电宝,涉及新兴技术领域,是共享技术与充电技术领域的融合,涉案专利属于商业方法相关专利案件,与
发布时间:2021.08.26 -
台达电子又双叒叕杠上光峰科技 这次是因为米家激光投影电视
集微网消息,光峰科技与台达电子专利战硝烟再起。 日前,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科技”)发布了一份涉诉公告。公告显示,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达电子”)对光峰科技以及光峰科技控股子公司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米科技”)提起了专利诉讼。 台达电子表示,两被告涉嫌侵犯其两项专利,包括ZL201010624724.5号专利(“光源系统及包含该光源系统的投影
发布时间:2020.06.18 -
十大案件 | 评析“平针针织机”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专利确权程序中如何正确理解权利要求 涉案专利名称为“平针针织机”,专利号为ZL201610534695.0,专利权人为H.斯托尔股份两合公司,无效宣告请求人为株式会社岛精机制作所。 该案专利权人是一家成立于1873年的企业,其创始人发明了世界上第一台编织双反面组织的手摇针织横机;无效宣告请求人是一家后成立的日本企业,其产品目前在电脑横机领域的占有率居世界第一。双方当事人作为针织横机领域的两大
发布时间:2021.09.07 -
平行无效宣告程序中权利要求修改的影响
平行无效宣告程序中权利要求修改的影响 ——(2020)最高法知行终93号 【裁判要旨】 同一专利权的多个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专利权人在其中一个程序中修改了权利要求且该修改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的,以修改前的权利要求为审查基础的在后被诉决定引发的专利确权行政案件,因审查基础已不复存在而无继续审理之必要。 此时,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有关在后被诉决定,但无需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 【基本
发布时间:2021.09.06 -
浅谈外观设计专利中成套产品和组件产品的申请及保护范围
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经常会遇到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部分组成的,在保护这类产品设计的时候,就涉及到产品设计中的成套产品和组件产品的问题。那么,什么是成套产品和组件产品?它们的专利申请又有什么不同?如何提交专利申请才能获得恰当的保护呢? 1.两者定义不同 什么是成套产品? 根据专利法的定义,成套产品是指由两件或两件以上属于同一大类、各自独立的产品组成,各产品的设计构思相同,其中
发布时间:2021.06.07 -
无效案件中补充实验数据的审查需要考量那些要素?
发布时间:2021.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