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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   其他

刚向ciplawyer@163.com 发送我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求助信,真诚渴望能得到徐律师的热心帮助,谢谢

2008-10-23 11:49

您好!        徐新明律师已对您的问题咨询作出解答,并回复至您的邮箱,请查收。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200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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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人   其他

律师您好:你们代理专利申请吗?收费情况如何?相关信息可以发到我的信箱吗?谢谢

2008-10-21 16:57

您好! 我们网站旗下的知识产权公司专利申请部门会将有关信息发往您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200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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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询问   其他

律师您好! 网络的域名中china是否可以任意使用,比如:www.chinayy.com或www.yychina.com.如不能使用是否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使用?网名中"中国"俩字的使用是否和上诉情况一样.        谢谢.

2008-10-19 21:06

您好! 我们认为,只要能依法成功注册,取得该域名的合法权利,即可合法使用。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200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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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律师您好!   其他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中"醫院"和"医生"这4个字是否不可以出现在其它行业名称中`比如皮鞋医院`企業名稱中使用这4个字是否要經衛生部門審批?

2008-10-19 08:14

您好!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第九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企业名称的文字用语应当规范,在非医疗行业的企业名称中使用“医院”之类的文字,容易造成误解,违反了上述规定,当在禁止之列。 但是,我认为,“皮鞋医院”一词颇具创意,建议您尝试以此申请商标注册,或在实际经营中将其作为店名使用。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徐新明律师 200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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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   其他

《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是什么意思???? 是不是, 拿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就可以找厂家生产了???

2008-10-13 20:32

您好!       您所谓的《专利申请技术许可合同》,应系关于已提出专利申请但尚未获得专利授权的技术的实施许可合同。判断一项发明创造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是以申请日为时间界限。因此,申请人在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以后,可就有关技术进行实施许可。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200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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盆地卧龙   其他

你好,我新来的,请关照。我注册的商标“宜客宜宾”商标注册类别:12、25、30、32、33、43;商标注册号3072398-3072403;我的问题是:我的注册商标的LOGO和张艺谋在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上所谓的最能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的中国画长卷一模一样,我能不能告张艺谋或北京奥运会组委会侵权?我的联系电话是0831-4627945,13508194428   

2008-10-05 15:53

您好!       如方便可将有关材料发至本网邮箱,本网律师将为您解答有关疑问。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2008-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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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   其他

徐律师您好!       我想在一个网站上发表一篇长篇小说,但是不知道如何获得版权,是不是我一但发表,版权就是我的?还是要到政府部门去登记版权才是我的?         盼复,谢谢!   

2008-10-04 10:49

您好!         对于作品的版权,我国《著作权法》采取的是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是否发表,均受法律的保护,权利人即自动获得作品版权,而无须进行版权登记。但是,鉴于网络的复杂性及一定程度上的不确定性,建议您在发表作品之前先对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并保存好可证明作品之创作过程的手稿等证据材料,以备将来的万一之需。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徐新明  律师          200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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圃   其他

律师您好!    有公司使用我公司某产品的注册商标生产同类产品,而且在产品包装上注明是我公司的分公司。实际上,我公司虽然之前曾与该公司有合作意向,但并未授权该公司使用我公司产品的注册商标,也未成立任何分公司、未授权该公司以我公司名义生产、销售该产品。因该公司效益不好,市场上根本见不到该种产品,所以我公司只好托人从该公司内部买了一箱产品出来,但是该公司拒绝开发票、收据。我公司打算让该公司停止使用我公司产品的注册商标、停止使用我公司名义,请问该如何处理?我们打算起诉对方侵犯商标专用权,但是不知道如何证明产品是对方公司生产的,因为产品上根本没有该公司的名字。我们是不是要请公证员去现场公证还是可以先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调取证据?还有,是不是要同时去基层法院起诉对方侵犯我司名称权才能解决问题?这个的举证是不是也需要请公证员现场公证或者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盼复,谢谢!

2008-09-27 12:04

您好! 谨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1、建议您在起诉之前先取证,可请公证人员一同前往,在不披露公证员身份的情况下对购买侵权产品的过程进行公证。这就是所谓的“陷阱取证”。 2、该公司在侵犯你公司商标权的同时,其使用你公司名称的行为亦构成不正当竞争。对于侵犯商标权及侵犯公司名称权的行为可同案起诉。取证方法同上。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徐新明律师 200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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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KI   其他

律师您好!  想问一个问题,我们是一家日资公司在上海的分公司,现在有一家韩国的企业和一家香港系在深圳有工厂的企业,这3家公司想做一个合并企业.在东莞.利用这家香港系企业的工厂.  韩国的企业提供机器和专利技术等.  请问,韩国企业提供这种无形资产的时候,会有什么问题吗?政府是如何规定的,是否只需要双方协商就可以?  以上,谢谢

2008-09-19 14:32

您好! 谨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中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2、中国《外资企业法》第十条规定:“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根据中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用 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         4、中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外国投资者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的,该机器设备应当是外资企业生产所必需的设备。 该机器设备的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当时的国际市场正常价格。 对作价出资的机器设备,应当列出详细的作价出资清单,包括名称、种类、数量、作价等,作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的附件一并报送审批机关。”         5、中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为外国投资者所有。 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其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 对作价出资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备有详细资料,包括所有权证书的复制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性能、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和标准等,作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的附件一并报送审批机关。” 您所述的三家外资企业合并事宜,须遵照上述法律、法规之规定实施。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徐新明  律师       200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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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工   其他

律师:    您好!    现有北京奥运工程专利侵权赔偿款约50万邀您操作办案,设计与施工单位、侵权工程都在北京,证据充分无须调查,案件资料写好可直接操作。       奥运工程侵权,影响大,全世界都知道。您操办赢 名利双收,极度彰显您的办案操作风范! 朱工15997965096,QQ及邮箱595535431@QQ.COM,请上线发案件资料。谢谢!   

2008-09-19 11:35

您好! 您发来的电子版材料已收悉。我们的律师团队将认真研究案情,尽快回复您。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200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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