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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怎么没有QQ,QQ是多少?
您好!
您有问题可以在此留言,或发送邮件至ciplawye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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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 其他
我司在广州,想找帮出版社做过顾问的律师,请推荐2个
您好!
如果贵司欲聘请广州律师,请您直接联系广州的相关律师事务所,如果贵司欲聘请北京律师,可来电洽谈,我们将为您推荐专业的版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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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天祥 其他
我有项专利想托管,就是想找厂家在生产中改进成熟的样品出来,然后评估价格市场,QQ:522238345在线的,手机15251489791
您好!
如方便,您可以将您的相关资料发送邮件至本网邮箱,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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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雄 其他
我是一名教师,参加了全市高考模拟考命题,考试后,一主编没经过我的同意,把我好几题原创的题目出版,这个如何维权?有可参考的诉讼状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您好!
如果您的原创性考试命题符合《著作权法》所要求的独创性,则属于版权作品。您可以依法要求该主编及出版单位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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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的!!! 其他
派出所打犯人够成什么样的罪?
您好!
如果造成轻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建议您进一步向刑事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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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光 其他
你好,我们公司是做外贸的,我们在国外曾经销售过产品,后来我们的产品在国内申请了专利,我看到《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它的意思是不是说,只要我们不在国内公开使用就可以了?也就是说我们的专利还是有效的,对吗?谢谢
您好!
修改后的《专利法》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对于现有技术公开使用的范围之规定,修改后的《专利法》与修改前的《专利法》判然有别,修改前的《专利法》规定的公开使用的现有技术范围仅限于国内,修改后的《专利法》规定的包括使用在内的公开的现有技术范围是国内外,即对于公开的现有技术的范围没有任何限制。因此,如果贵司的专利申请于2009年10月1日以前,则适用修改前的《专利法》,公开使用的现有技术范围仅限于国内,在国外销售相关产品的事实不破坏在国内申请专利的新颖性。反之,如果贵司的专利申请于2009年10月1日以后,则适用修改后的《专利法》,在国外销售相关产品的事实破坏在国内申请专利的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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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 其他
你好,我的一个国外客户想在中国注册他商品的商标,不知你们是否接受此类业务。
您好!
您可以发送邮件介绍一下有关情况,我们将指定相关部门与您联系。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聂鹏飞 其他
我女友的漫画原创形象被剽窃,并且再次创作。现在并没有产生实际经济价值。我怎么才能保护自己的权利。
您好!
根据您所述情况,在原创漫画基础上进行演绎创作的行为涉嫌侵犯原作品权利人的改编权,权利人可以依法要求行为人停止侵权,并酌情索赔。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熊伟 其他
我是一名网络作者,写了一部长篇小说《终极军刀》于2008年在逐浪小说网发表并且签约。我不知道有没包含无线的,因为时间太久了, 合同也不见了。这是我在逐浪小说的地址http://www.zhulang.com/66642/。 今年我却是发现我的小说竟然在浙江移动小说阅读基地被人以每章节0.04元的价格进行出售,而我个人对此却是豪不知情并且从来没有授权过,这是http://read.10086.cn/www/bookDetail?bid=3751960 地址 不知道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谢谢
您好!
您对您的作品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您没有授予逐浪小说网转授权的权利,那么,其他任何网站传播您作品的行为均构成侵权,您可以申请公证处对侵权网页进行公证,然后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该网站运营商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雨停 其他
你好,我想转让一项专利,请问当我的专利失效后,我所获得的专利费是否要返还给被转让方,我应当注意什么,谢谢!
您好!
专利转让后,针对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答辩权也相应转移给受让方,因此,您可以和受让方在转让合同中约定专利被宣告无效的风险和后果由受让方承担。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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