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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人体感应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涉“人体感应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20)浙02民初341号 二审案号:(2020)浙民终1284号 裁判要旨 对于立体产品的外观设计,一般情况下形状对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影响,故在对立体产品进行相同或近似的判断时,应以形状为重点;如果其形状属于惯常设计或已被在先设计所公开,则图案、色彩对整体视觉效果通常更具有影响。请求保护颜色的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比对,仍应考虑形状设计特征的
发布时间:2021.12.31 -
日本专利局发布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行动指南
2021年9月22日,日本专利局(JPO)发布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行动指南。收集了构建知识产权战略的案例建议,旨在指导中小企业自查知识产权问题、帮助其制定知识产权战略。主要内容如下。 1. 现有业务指南 (1)分析市场定位 首先,根据“市场行情”和“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信息(申请、所有权等)”分析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加强自身优势:把握用户在性能、设计、服务等方面的需求,构建知识产权战略;分析未来市场
发布时间:2021.10.14 -
国知局: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15个省(区、市)已印发实施“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做好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工作。制定发布《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并分别受理首批行政裁决案件。发布《商标审查审理指南》,推进商标法修改调研论证并形成草案的初稿。拟定地理标志立法框架和主要内容。山西、辽宁、上海、山东、湖北等地加强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出台
发布时间:2021.12.09 -
哈佛大学与三星电子就芯片生产技术专利侵权诉讼达成和解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近日,哈佛大学与三星电子就芯片生产技术专利侵权诉讼达成和解。据法院文件显示,此前,哈佛大学指控三星电子侵犯了其两项涉及计算机芯片生产技术的专利。 哈佛大学向法院提交文件,表示将以“有偏见”的方式撤销此案,这意味着该案件无法再次提起诉讼。哈佛大学发言人Jason Newton于次日表示,学校对与三星达成友好解决方案感到满意。三星电子的发言人未立即回应置评请求。 据悉
发布时间:2025.02.05 -
国知局就《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就《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深入地诠释我国现行专利法律制度框架下的人工智能领域专利审查政策,回应创新主体普遍关切的热点法律问题,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了面向申请人的《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的定位为政策解读类文件,帮助申请人更好理解现行专利审查政策。 现将指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发布时间:2024.12.09 -
10X、哈佛大学与Vizgen的专利纠纷案达成和解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近日,基因组学公司10x Genomics与哈佛大学已同意在美国特拉华联邦法院的专利诉讼中与竞争对手Vizgen达成和解。 此次和解发生在原定为期两周的审判进行到第四天时。根据法院文件,2022年起,10x和哈佛指控Vizgen侵犯了其Xenium原位基因分析平台的专利,而Vizgen则反诉称10x和哈佛违反了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合同,通过垄断技术获取不正当利益
发布时间:2025.02.07 -
外观专利推翻美术作品版权再审审查民事判决书
享有涉案《核*壶》《奶花****图》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不当。某乙公司提交涉案美术作品底稿仅为用手机自行录制电脑端的底稿形成时间,不能证明某乙公司在2011年9月11日和9月7日已有涉案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涉案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不足以证明涉案作品在其自述的完成时间即已形成。专利号为ZL2012*********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申请日为2012年6月20日,早于涉案美术作品登记日期,与某乙公司《奶花
发布时间:2025.04.01 -
2024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
编辑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制度是以法治方式激励科技创新的有效手段,也为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应用提供了制度保障。专利复审无效作为专利行政授权确权的重要关口,是推动科技创新的关键一环,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更好地回应社会各界关切、阐释专利审查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连续十六年评选和发布专利复审无效年度十大案件,选取关注度
发布时间:2025.04.27 -
最高法:支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发科 v 华为”一审裁定(22号)
公司(以下简称某5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于2024年12月26日作出的(2024)豫01知民初1216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5年2月1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某1公司、某3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于2024年7月17日立案受理。某1公司、某3公司共同起诉请求:1.判令
发布时间:2025.05.23 -
最高院:支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发科 v 华为”一审裁定(23号)
被告:某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 法定代表人:赵某路。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某慧,男,该公司工作人员。 一审被告:某某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法定代表人:赵某路。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某慧,男,该公司工作人员。 上诉人河南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某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某某某公司(以下简称某3公司)、某某某公司(以下简称某1公司)及一审被告某某某公司(以下简称某4公司)侵害发明专利
发布时间:2025.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