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Base on one field Cast our eyes on the whole world

立足一域 放眼全球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提交留言

留言回复意见仅供参考,而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任何人根据回复意见作出的任何决定或实施的任何行为,概与本网站及本网站律师无关。

亮   其他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是想编写一本关于药学方面的记忆口诀书,是引用教材的原文,然后加上我的口诀。这样引用教材原文有版权问题吗?我应该怎么办呢?第二 我的口诀当中 有个别的口诀是引用一些电影电视剧人物名字或一些情景,这样可以吗?有版权问题吗?谢谢您

2017-09-07 10:24

 

您好: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征得该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改编、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另外,引用他人作品中的人物名称等要素进行创作,构成独创性表达的,通常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1

贩卖盗版软件被起诉   其他

贩卖盗版软件被起诉了,官方一边口口声声说打击盗版,一遍自己散播出盗版供盗版商贩卖,市场达到一定占有量了再起诉买家和卖家!!这样的话他们自己要承担责任不?

2017-08-31 10:05

 

您好: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1

匆匆   其他

请问律师离职带走律所客户是否构成侵害商业秘密?

2017-08-28 09:38

 

您好!

 

 

律师事务所区别于一般的公司、企业,非公司化运营的律师事务所的非工薪律师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客户往往因信任某执业律师而选择其所属律师事务所。因此,当上述律师从原律师事务所离职调入别的律师事务所时,一些客户会基于信任关系而随之流向其所调入的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通常不构成侵害原律师事务所的商业秘密。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1

Joanne   其他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们想代理一个美国的包包品牌,已经初步达成了意向,马上要到洽谈阶段了,他们现在在中国没有代理人,我们想谈独家代理,我们需要注意哪些东西需要什么资料吗?

2017-08-25 14:31

 

您好!

 

 

建议你们对即将投入使用的商标在中国进行注册,并和美国供货商约定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1

零头儿   其他

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从爱奇艺、腾讯等网站上下载视频,整理以后,用于不能连网的平板电脑上使用,用来卖给不能联网的学生宿舍等使用,是否侵权。如果想取得合法使用它们资源的资格,如何取得,谢谢,盼复。

2017-08-18 14:11

 

您好:

 

 

未经作品著作权人及录音录像制品权利人许可,擅自出售其录音录像制品获利的,构成侵权。合法使用录音录像制品,须取得作品著作权人及录音录像制品权利人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或联系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获得授权。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1

水鸟   其他

某文化公司欲把我的一本文学作品改编成话剧,影视,录音产品和网络综艺形式,1)我是否应与他们签订版权使用合同?是文字版权还是表演和声音版权?是签一个总合同还是应该分开签署若干合同? 2)收益是一次性买断还是按比例分成对作者比较好?如果按比例分成,一般按惯例的分成比例应该是什么?3)签三年合同是否合适?万分感谢您的专业帮助,谢谢了!

2017-08-17 18:32

 

您好: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许可他人改编自己的文学作品时,应当签订合法有效、内容详实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许可内容、权利义务及争议解决方式等项目应当在协商一致后明确约定,避免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发生。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1

alanycl   其他

你好,我开发了一个安全监管平台(软件系统),包括企业管理系统和风险分析平台,也是科委批准的科技项目,现在有公司模仿平台的功能,开发出同类功能的产品,在市场销售,请问这算不算是侵权?

2017-08-11 13:25

 

您好:

 

 

判定软件著作权侵权,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主要采用的原则是“实质性相似+接触+排除合理解释法 ”。一项计算机程序大体上可体现为需求规格层、处理逻辑层和编码表达层,从贵司所述“同类功能的产品”,能够得出两软件程序在需求规格层相同;如果贵司产品研发在先,对方产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关键在于:两项计算机程序的处理逻辑层中所包含的各个设计成分如组织结构与处理流程、数据结构、算法或用户界面等设计是否相似。

 

 

鉴于贵司上述信息并不足以进行全面、明确的分析,是否构成侵权还需要论证其他侵权要件,建议您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10-52852558/13910160652。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1

笑呵呵   其他

你好,想问一下,我找了个申请专利的代理公司,然后我在百度上看他们公司的信息,它上面写着经营范围是知识产权代理(除专利代理),括号里是什么意思?  在网上找代理公司,风险大不大呀?怎么才能保证不是骗人的公司?

2017-08-10 17:50

 

您好:

 

 

知识产权代理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权利的申请及其他相关服务,其中专利申请代理需要专门资质认证,“除专利代理”表明该公司可能不具备专利申请资质,请谨慎选择代理机构。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1

李丹   其他

3月份卖了一个vivo厂家提供的礼包里面的自拍杆,现在被起诉说我侵权了,要求赔偿8万。我的店3月开业,原告是3月份来取证的,请问我要怎么处理?难道就因为卖了个礼品自拍杆15元要赔偿8万?

2017-08-08 16:01

 

您好!

 

 

鉴于您的留言信息不足,建议您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10-52852558。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1

燕国易九生   其他

您好,我想问一下目前我们公司有一部影视作品在筹备,其中需要用到柴可夫斯基的《第一钢琴协奏曲》、萨拉萨蒂的《流浪者之歌》以及歌剧《弄臣》中的《女人善变》,现在想问下就是这几部作品是否可以直接使用?虽然其原作者去世已经一百多年了,可如果使用其他演奏者的例如郎朗弹奏的《第一钢琴协奏曲》,著作权方面需要注意些什么?使用的话怎样保证不会侵权?

2017-08-04 10:42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贵公司可以聘请演员表演上述曲目,自行制作相关的录音、录像制品,并注明原作者;也可以在征得现有录音、录像制品(如郎朗弹奏的《第一钢琴协奏曲》)表演者和制作者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后,使用该录音、录像制品。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0
首页 40 41 42 43 44 尾页

共计136页,1,360条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