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Base on one field Cast our eyes on the whole world

立足一域 放眼全球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提交留言

留言回复意见仅供参考,而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任何人根据回复意见作出的任何决定或实施的任何行为,概与本网站及本网站律师无关。

Angelia Lee   其他

你好,我司在中国有注册通过一个商标。目前在国内使用中,现在有国外代理期望能和我们合作在菲律宾销售,国外代理有查我们这个商标目前在菲律宾没有注册过,请问我们的商标能够在菲律宾销售么?

2018-06-11 15:19

您好!

 

 

只要菲律宾没有人在类似商品上在先申请注册所述商标,即可在菲律宾销售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不过,我们建议贵司在菲律宾使用该商标之前先行注册,以免被他人抢注。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0

王红   其他

徐老师您好,本人之前申请了一件专利,因代理人的不慎重将其中的一个技术特征范围写得不利于保护,比如该构件的最佳角度是90度,但也可以上下浮动。而代理人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都是写的90度,而没概括范围,如果别人模仿了我的整个设计,仅在这部件上将角度稍作更改,算侵权吗

2018-06-06 16:50

 

您好!

 

 

他人虽然对部件角度进行微小调整,但如果调整后的角度与权利要求所记载的角度相比较,是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则构成侵权。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0

冯羡泉   其他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关于商标国际注册 产品如果进入中国 和本土品牌发生冲突 会怎样?

2018-06-06 11:41

您好!

 

 

商标具有地域性,国外的品牌产品进入到中国市场,将涉嫌侵犯国内相同标志的商标专用权。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0

吴慧   其他

你好,我们公司申请的商标复审被驳回了,请问我们该怎么操作

2018-06-04 18:07

 

 

您好!

 

 

如方便,请来电或来信介绍具体案情。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0

杨女士   其他

我想问一下,一套自己写的国文书籍,想咨询一下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流程。

2018-06-04 17:53

 

 

您好!

 

 

我国著作权法对作品实行自动保护原则,作者在完成作品创作时自动取得著作权。当然,您也可以向著作权登记机构申请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证书是您拥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据。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0

李丽   其他

你好, 我想做一个有关敦煌壁画的包装设计,想直接用百度上找到的 别人临摹的壁画  会侵权吗?

2018-06-01 10:17

您好!

 

 

单纯再现原作品或者保留原作品的基本表达的临摹,属于复制; 增加了独创性的表达的临摹,则有可能构成改编或创作,从而形成新的作品。关于临摹壁画,也应当根据上述原则进行界定。该临摹壁画如果被界定为复制品,则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他人可以依法自由使用;该临摹壁画如果被界定为改编作品,则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0

邱生   其他

请问有没有商标注册业务,因为想找市场上的注册公司经常不负责任的回复可以,然后等了一年多批复NG。期待与我联系:QQ:898984206 谢谢。

2018-05-24 17:51

 

 

您好!

 

 

如方便,您可以来电或来信介绍具体情况,我们的商标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0

丁洁   其他

想咨询关于知识产权中著作权的问题。
比如我们想要生产一款智能问答的音箱,人问问题,音箱回复答案。在音箱回复的答案中,有某著作对此类问题的解答,或者某公众号发表的文章对此类问题的解答,如果直接照搬用的话,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

2018-05-22 18:44

 

 

您好!

 

 

如果他人对同一问题的在先解答具有独创性,则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你们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可能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0

吴女士   其他

我想问一下,我如果想针对我设计的笔记本(写字的)里的一些功能页面进行维权,大概流程是?

2018-05-22 13:21

 

 

您好!

 

 

如果您所设计的笔记本功能页面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则您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维权。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0

陈星海   其他

徐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专利法22条对新颖性的定义,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这说所说的的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是指原始提交的申请文件?还是指最后一次补正的文件?还是指申请过程中提交过的所有补正的文件呢?

2018-05-17 17:50

 

 

您好!

 

 

我们认为,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抵触申请具有以下构成要件:①属于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②在申请日以前提出申请;③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您可以根据以上要件,针对个案中的补正文件进行分析,判断其记载的内容是否构成抵触申请。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0
首页 29 30 31 32 33 尾页

共计136页,1,357条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