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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他人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花花公子在华展开维权
因认为他人未经其许可,在生产、销售的钱包、皮带等商品上使用“PLAYBOY”商标,侵犯了其对“PLAYBOY”与“Playboy ICON”及“兔头图形”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美国花花公子企业国际有限公司(下称花花公子公司)在华展开了维权。 日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判决,二审驳回了上海宝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宝兔公司)与广州美兔皮具有限公司(下称美兔公司)的上诉,维持了原审判决,宝兔公司与美兔
发布时间:2017.05.22 -
是否获得授权成为纷争焦点
作为国际知名服饰品牌“花花公子PLAYBOY”及“PLAYBOY”系列商标的拥有者美国花花公子企业国际有限公司(下称花花公子公司),因不满上海宝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宝兔公司)自称合法获得授权并擅自使用“PLAYBOY”系列商标,而与后者展开了一场商标侵权纷争。 花花公子公司认为,上海宝兔公司在安徽省合肥市的一家授权经销商旭昊服装商店擅自使用“PLAYBOY”系列商标,侵犯了其
发布时间:201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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