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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AIR CHINA”商标在美国成功注册
作为中国企业利用国际规则及案发地商标法律维护自己商标权益取得的一项重大成果,近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行的第四届中国商标节暨2011中国商标年会上,国航“AIR CHINA”商标在美国成功注册事件入选2010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十大商标大事,其余九项均为政府或组织行为。 在此次年会的主论坛上,美国专利商标局官员就美国商标法律及实践发表演讲时,也特别将国航AIR CHINA商标在美国注册保护情况作为典范
发布时间:2011.11.02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中国好声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广告招商、节目制作或播出时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或“好声音”的节目名称和相关商标标识,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1亿元。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 “The Voice of…”节目是荷兰Talpa公司独创开发的以歌唱比赛为内容的真人选秀节目。在Talpa公司的授权下,第1-4季“中国好声音”由灿星公司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制作播出。据Talpa公司的
发布时间:2016.06.24 -
尘埃落定!《中国好声音》名称判给荷兰公司
China”,拼音“zhong guo hao sheng yin”和汉字“中国好声音”; 2、原始标记和当地标识; 3、由制作公司和播出平台的关联公司等所不适当注册或使用的商标和易混淆相似的商标; 4、音频和视觉剪辑素材、制作完成剧集、宣传促销材料、录音的现场表演和从事先系列的“中国好声音”中获取的音视频素材; 5、微信和微博帐户和苹果的应用程序; 6、网站域名:“www.chvoice.com”;
发布时间:2017.02.28 -
两个“好声音”,谁动了谁的奶酪?
《好声音》宣传海报截图) 目前,Talpa公司通过领土延伸,已经在中国拥有多件“THE VOICE”、“THE VOICE OF”注册商标,这些商标广泛分布于第9、16、25、38、41等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上。 (图为Talpa公司商标布局情况,来源于国家商标局官网) 目前,新一季《中国好声音》已经采用了全新的金属质感“V”标志。新标志删去了“the Voice of China”,并突出显示“中国
发布时间:2016.05.11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名称
2016年6月20日21点20分,根据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公司”)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
发布时间:2016.06.21 -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正式起诉唐德影视,保护《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
记者日前获悉,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已经正式针对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唐德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唐德影视)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据了解,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主要诉请为要求唐德...
发布时间: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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