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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其他

要补充一下是上海市普陀区曹扬路540号中联大厦9楼905室(上海松如五金有限公司)不知道这公司是否属实

2008-06-24 11:56

陈先生:     您好!     我们对您的遭遇深表同情。根据您的陈述,您所遭遇的事情发生在上海,对方也是在上海注册的公司,因此,建议您在上海当地咨询律师,寻求法律帮助。或者,您可以尝试直接到上海市普陀区劳动局投诉。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2008-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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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其他

你好徐律师,我是一个外地民工家在四川乐山,前段时间看到一个招工信息便去免试工作,在曹扬路540号中联大厦9楼905的公司(上海松如五金有限公司)去应聘的是一份海运的工作他说有长途押运3500一个月海员押运5000一个月都是管吃住后天就可以上班我说做押运吧最后他说在他们这里工作都要穿西服服装费是自己买一个月以后公司报销他说你到外面买也可以在我们公司让我们主管去商场订购买289,我花钱在公司购买了一套衣服,并签订了一份并不正规的合同,我手里并没有得到合同而只是他个人保留了,按要求参加公司考试后他说我考的不理想要等下个月另一批船回来后才可上岗,我怕被骗让他们开了个证明给我上面写明下个月月底上岗并盖有印章,但我还是心里不安不知道该怎么办找过当地派出所但是没有证据他们帮不了我,他们让我找工商查询公司是否为注册公司,但是我是外地的我根本找不到所在地方也感觉很无助在这里恳求你的帮助谢谢了。我的联系电话是15000832776QQ是348279

2008-06-24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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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   其他

牛案!奥运工程专利侵权赔偿,做赢80%归你 案件基本情况: 1、牛案,专利侵权工程是奥运工程,影响大,全世界都知道。接单人操办赢名利双收,极度彰显您的操作风范; 2、设计与施工单位、侵权工程都在北京,事实确凿无需调查取证、证据资料齐全,直接找侵权单位索要赔偿。 合作要点:     1、接单人要具备相当的操作能力与实力和操守风范; 2、接单人享有操办赢获的全部赔偿款;接单人向国家专利局交5800费用(此费用相当于接单人的保证金,以防接单人中途中断案件办理,已有律师起诉又撤诉,所以加这点元素是对接单人的一点约束,请谅解)。办案费用由接单人自理;如是律师接案,律师可找熟悉的人合作一起接案,由合作人出费用。 3、如此单操作赢、合作的好,还有约800万的专利侵权赔偿继续合作。 电话15997965096朱先生,QQ595535431在线发资料,ZHUANLI68@126.COM 谢谢您的阅读、关注! 祝合作成功愉快!     恭颂:安康!商祺! 

2008-06-20 11:26

您好:     感谢您的留言!     按照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费不得超过诉讼标的的30%。     再者,律师的首要职责在于将合乎正义的观点和代理思路贯穿于案件诉讼的始末,至于案件的影响范围,只能是一种顺乎自然的结果,而非律师刻意追求的目标。     而且,您所提出的由律师垫付有关费用的方式,也不符合我们的受案原则。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200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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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bj   其他

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家具企业主要生产整体厨房。并于2000年注册了公司商标,由于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今年想在烟机灶台方面进行贴牌生产并在11类注册我公司的商标。但是在商标查询的过程中,发现有人已经用我公司的商标文字进行了抢注。后来在调查中发现此人存在恶意抢注行为,将成都百年好厨房第11类也进行了抢注,并在该公司宣传册上标明该公司拥有百年好及我公司注册商标名称。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司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如何操作比较稳妥?

2008-06-06 11:36

您好: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对方抢注商标的公告期尚未届满,则你公司可依照上述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对方抢注的商标已核准注册,则你公司可依照上述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徐新明律师 200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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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娜   其他

您好!我父亲去世了,父母是再婚,母亲在与父亲婚前有个儿子,父亲婚前领养过女儿,他们婚后又有了我,现在哥哥和姐姐都结婚了,请问房屋的财产他们有继承权吗?

2008-06-04 08:46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依据上述规定,你的姐姐对你父亲的遗产有继承权,至于你的哥哥是否有继承权,决定于你父亲和他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有抚养关系,则你哥哥对你父亲的遗产同样具有继承权。 当然,上述法定继承权存在的前提是:你父亲生前未留下遗嘱。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徐新明律师 200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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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靖焯   其他

您好!我公司是生产化妆品的,最近发现在淘宝网上有许多假冒的产品,淘宝网作为一个免费的交易平台,应该负有审查义务,否则无异于与假冒商家共同侵权,请问如何在法律上让淘宝网删除链接?

2008-05-30 17:56

您好! 您可以将贵司的相关权利证照如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等发至淘宝网,并据此要求其删除包含侵权产品相关信息的网页内容。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徐新明律师 200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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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滔   其他

您好!我是关于专利方面的问题。我有一本专利,没资金开发,在去年下半年找到三个投资合作伙伴,我方是技术股,总共连我四个股东。总注资120万元(合同书上写),实际没有存入户头,但到今年四月份无资金再投入(前期投入35万左右),导致生产暂停,并发布招商广告!合同签定五年,又没资金投入,我作为技术股,该如何维权!怎么拿回我的专利??

2008-05-29 10:37

争取解除你们之间的出资协议,将专利恢复到自己的名下。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徐新明律师 200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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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其他

徐律师您好,请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如何在国知局查询?我只能查到一些事务性公告,查不到具体的布图设计图。另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只经过初步审查,这个初步审查会不会对电路实质内容进行审查?肯请徐律师答疑,谢谢。

2008-05-23 14:20

您好: 由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往往比较复杂,因此,在网上很难查到其具体登记内容,您可以打电话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咨询相关查询事宜。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应当具有独创性,即该布图设计是创作者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并且在其创作时该布图设计在布图设计创作者和集成电路制造者中不是公认的常规设计。   受保护的由常规设计组成的布图设计,其组合作为整体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 经过初步审查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只要符合上述规定,且未超出规定时限,均可予以登记。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徐新明律师 2008-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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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Y   其他

徐律师:您好,感谢您的回复!              当作为卖方市场,我们的销售品是由销售市场进货而来,并非由生产商直接进货时,我们应该向谁索要相关赔偿?而有的销售产品还是所谓的三无产品.虽然不像食品那样,对身心会够成伤害,但是我们所销售的产品已经构成侵权行为.我们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来降低我们的赔偿金?

2008-04-15 17:55

您好: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因此,为降低赔偿金,应从上述两个方面进行抗辩。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徐新明律师 200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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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Y   其他

当我们在涉及商品销售侵权时..作为只是销售方而并非生产商时而被告..我们应该怎么做

2008-04-14 18:30

您好: 你们可以将诉讼事宜通知生产商,要求其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以进行有效的抗辩。在诉讼进程中,如果根据庭审情况判定侵权成立,你们可以尝试请求法院直接判决生产商独立承担责任,为自己免责。退一步讲,即使法院不同意直接判决生产商独立承担责任,你们也可以在此诉终结后另行起诉生产商,向其追偿相关损失。 感谢您对本网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本网! 徐新明律师 2008-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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